一名青年在粉嶺山頭金塔,偷取骸骨,在粉嶺裁判法院,被判監半年。二十一歲的被告葉國榮,承認今年二月在未有准許下,盜取人骨及移走人類遺骸等兩項罪名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被告是為金錢利益偷取人骨,案情非常嚴重,但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,以及自首協助警方調查。此外,被告偷骨是希望換取金錢為母親還賭債,所以判刑作出寬減。而案中另一名十七歲女被告,裁判官認為警員錄取口供前,沒有清楚向她交代應有權利,所以撤銷控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