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七十九歲老婦承認隱瞞申報內地退休金,騙取綜援超過五萬元,今早九龍城裁判法院,被判監禁四個月,緩刑十八個月。 裁判官指,這宗並非最嚴重的騙取綜緩個案,審訊拖延了兩年,對被告帶來心理負擔,所以判以 緩刑。被告求情時表示,並非刻意隱瞞,由於內地有外匯管制,退休金不能匯來香港,生活出現問題,才申領綜援。而事件在兩年前被揭發後,已經每個月在綜援金扣減三百元作還款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