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協助理經理應占鳴,在屯門裁判法院,否認收受利益,向建築商批出樓宇翻新工程合約,同案另外兩名建築商,亦否認三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,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七日審訊,三人分別獲准以現金一萬至五萬元保釋。同案另一被告、房協高級主任朱家恆,早前承認收受索取利益罪名,原定今早宣判,由於他昨日跌傷入院,裁判官押後至本月二十日宣判。 廉署在四月初,拘捕三十一人,包括四名被告,涉嫌在競投十七幢私人住宅樓宇維修合約時貪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