漁護署和新界養雞同業會今早開會,政府向雞農提出,以每隻大雞四十二元,細雞二十元和雞蛋每隻五元的賠償價,沒收全港雞農在農場的雞及雞蛋。副理事長李良驥會後說,收購價不合理,政府要沒收他們的雞,等如宣判養雞行業死刑,雞農不能接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