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表示,當年處理投資推廣署長盧維思籌辦維港巨星匯的紀律聆訊時,問心無愧,他認為高院推翻盧維思失職的裁決,是針對政府處理事件的程序,不是針對某些人的決定,認為政府應研究是否要檢討現時公務員的懲處機制。

近期多番評論政治事件的王永平表示,無意傷害任何人,包括行政長官,認為既然在香港生活,就不應忌諱表達意見。對於政府委任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風波,他建議政府考慮是否要透過立法,釐清問責制的安排及委任準則,今次事件已影響市民對政府信心,但未致於出現管治危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