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三讀通過《種族歧視條例草案》,規定政府及私人機構的僱傭、教育及服務提供等六個範疇,不能有種族歧視行為。多名泛民主派議員表示,由於政府提出豁免職訓機構及醫院語言歧視的修訂被否決,轉為支持草案,最後議案獲大比數通過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指,草案通過後,配合人權法案,對少數族裔的保護及照顧將會更全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