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正二讀辯論警監會條例草案,將警監會升格為法定機構,但仍無調查權。民主黨涂謹申認為草案是倒退,提出七十七項修訂,包括賦予警監會調查權,並納入申訴專員規管範圍,獲泛民主派支持。職工盟李卓人認為,可以避免警方自己人查自己人。 自由黨周梁淑怡就反對,認為警監會只負責監察及覆檢投訴警察課的調查工作,不應淩駕警隊,質疑賦予調查權要聘請大量人手。民建聯及自由黨表明支持政府的建議,預計修訂將不獲通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