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名內地男女,涉及五宗祈福騙案,騙去財物共值約六十萬港元,今日在區域法院,被判監三至五年。七名被告包括三男四女,去年七月至十一月來港,分別在天水圍、元朗、將軍澳和沙田,利用年長婦女迷信心態,要求取出現款及首飾,訛稱可助他們祈福消災,然後以偷龍轉鳳方式,用水果等換去現款首飾。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葉建慧指,騙徒利用婦女迷信心態,訛稱可助消災解難,騙去金錢及首飾,她呼籲市民,尤其是年長婦女,避免與陌生人交談、勿輕易信人、遇事時應與家人商量或向警方求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