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晚上繼續審議警監會條例草案,二、三讀至今超過十二小時。民主黨涂謹申提出七十幾項修訂,目前未有一項獲得通過,包括在警監會加入廉政和申訴專員代表、警監會秘書長的聘任無需特首批准,以及在警監會的工作目標,加入防止警隊濫用權力的字眼等。不過,議員就支持政府的修訂,將警監會簡稱改為監警會,全名是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。涂謹申擔心,特首可以運用權力,影響警監會秘書長人選。保安局長李少光強調,特首只是負責批准秘書長的僱用條件,警監會可自行決定人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