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二、三讀警監會條例草案十五小時,晚上仍未完成審議,明早九時繼續。民主黨涂謹申提出七十幾項修訂,已審議一半,全部都被否決,包括在警監會加入廉政和申訴專員代表、聘任警監會秘書長無需特首批准,以及將防止警隊濫用權力,納入警監會工作目標。不過,議員就支持政府的修訂,將警監會簡稱改為監警會,全名是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。 涂謹申擔心,特首可以運用權力,影響警監會秘書長人選。保安局長李少光強調,特首只是負責批准秘書長的僱用條件,警監會可自行決定人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