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第四日會議,現時正繼續審議警監會條例草案。這項審議時間已超過十六小時,涂謹申提出的數十項修訂,仍未有一項通過。當中涂謹申提出修正案,要求警務處長需在警監會訂出的時限內,向投訴人提供個案撮要;保安局長李少光說,警隊按服務承諾,回覆投訴人,已經足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