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月在天水圍天逸村,因為肚餓在三十四樓爬水渠落樓受傷的一對八歲及六歲姊弟,屯門法院今日頒布三年保護令,兩姊弟交由社署看管,暫時住在保良局。法官說,看過社署的報告,認為小童的父母有嚴重疏忽,明知兩姊弟要接受住院訓練,學習照顧自己,但就不及早正視問題。

事發在上月廿一日,兩姊弟在爬水渠期間被街坊發現,姊姊受輕傷,事發時在屋內的母親,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,警方期後向法庭申請兩名小童的保護令,暫時交由保良局看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