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內地男子涉嫌假冒親戚,欺騙訪港內地旅客財產,早前承認十項詐騙、盜竊及違反逗留條件等控罪,今早在區域法院,分別被判入獄三十四個月及廿一個月。法官指,兩名被告利用內地旅客人生路不熟,疏於防範的心理,連續犯案,問題嚴重。兩名報稱是內地農民的被告,過去四年多次持雙程證來港,期間多次打電話到專門接待內地自由行旅客的酒店,訛稱是事主的親戚,相約見面藉機借錢,聲稱購買名貴藥材,或偷取事主財物,涉及約四十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