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向財委會提交文件,建議開立二十億元的新承擔額,注入「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信託基金」,作為本港投入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首階段的財政承擔。發言人指,初步估計政府的總財政承擔最高不會超過一百億元。而政務司長主持的督導委員會,會負責統籌及督導支援災區重建的工作,包括基金發放及使用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