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六十二歲女子,以信件恐嚇前公司註冊處處長鍾悟思,早前承認刑事恐嚇罪名,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接受感化一年,期間要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。裁判官提醒被告期間要有良好表現,裁判官十一月會向感化官索取被告的進度報告。被告與男事主在七十年代相識,當時兩人是教友。由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,被告不斷寫情信給事主,去年兩人重遇,被告再寫情信,反指如果再被事主騷擾,會斬傷對方,事主報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