牙醫管理委員會修訂守則,容許牙醫在四種印刷媒體及網上賣廣告,即日生效。四種印刷媒體是報章、雜誌、學報及期刊。獲准發布的資料包括牙醫提供的服務、學歷、診所地址電話,但不能刊登診金。 牙醫管理委員會主席左偉國強調,刊登的資料不能誇大及誤導,亦不能同其他牙醫作比較,牙醫亦不能做商業產品代言人作推介。左偉國說,委員會不會主動抽查,但收到投訴一定會處理,有需要會進行紀律聆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