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名內地毒販因跨國走私、販賣及製造毒品,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,被終審裁定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沒收全部個人財產。中美兩國警方零三年,分別在福州及紐約拘捕他們。法院指,三人從緬甸購買海洛英,經福州運到美國販賣,獲得一百多萬美元收益;在印度設立製造冰毒工場,並走私冰毒到日本販賣,涉及過千萬日元盈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