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桐鄉市一名十歲女童,十日前在一個廣場遊玩時,被廣場內音樂噴泉突然射出的水柱射傷下體,大量流血,由父親送往醫院搶救,手術後至今,女童如廁時亦感痛楚。她的父母投訴噴泉區沒有警句,事發至今噴泉管理單位既不道歉,又沒有賠償。事故發生時,廣場內有大約一百個小孩子。噴泉噴水口嵌在地下,如果不是特别留意,還以為是一片平地,周圍没有圍欄或警示牌,但噴泉管理人員說,噴泉是觀賞性,人不能走進噴泉區,噴泉人人應知道,家長有責任看管好小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