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,正與廣州當局商討,安排本港的持牌地產代理,在港上課及考試後,可獲廣州的地產代理資格證書,令他們可以在廣州提供地產代理的服務。 地監局指,雖然在CEPA的安排下,本港的地產代理公司可在內地開設分行,但卻欠缺足夠的港人負責營運,希望新安排可協助更多本港持牌人,可往內地發展,以解決本港代理公司的內地分行人手斷層問題。 地監局又指,雖然港人亦可往內地考取地產代理資格,但兩地考試的要求分歧很大。基於本港持牌人已考取一定資格及受監管,希望考試方面可獲部份豁免。若與廣州達成協議,希望南方一些大城市如深圳等,亦有類似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