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定安縣一間公司,因為非法炒賣墓穴格位,被法院判罰款三千五百萬元人民幣,負責人入獄三年,罰款一百萬元。法院裁定有關公司,違反公墓管理規定,嚴重擾亂市場秩序。 有關公司在零一至零六年期間,陵園未落成前,促銷墓穴格位,指投資墓穴格位高回報、零風險,公司毋須客戶出示死亡證、火化證,賣出墓穴格位,共賣出五千二百多個,涉及金額接近六千七百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