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事處禁保釣漁船離開本港水域
本地, 國際
發佈時間 2008-07-30 07:03 最後更新時間 2008-10-16 18:53
保釣行動委員會計劃下午派出漁船啟豐二號,前往釣魚台附近海域捕魚。但海事處指,有理由相信啟豐二號今次出海,並非從事捕魚活動,並認為漁船未有合規格的船長及大偈隨行,已發出指示,禁止它離開本港水域。
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兼啟豐二號的船主羅就表示,自己從事捕魚業,作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漁民,有權到任何中國海域捕魚,而釣魚台一直是中國領土,他們今次捕魚行動是合法、合憲。至於早前被食環署指有鼠患的保釣號,亦會隨同出發護送一段航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