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台節目主任陳敬創詐騙港台,在區域法院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法官指,控罪嚴重,但被告犯了技術錯誤,以走捷徑方式申報工作費用,無證據顯示被告從中得益。法官又說,辯護律師求情時指,使用9A表格申請開支是港台慣常做法,但不可作為抗辯理由。港台發言人說,會就判詞認真跟進,並指已革新支薪程序,過去數年已落實審計報告的建議,改進監管程序,亦與廉署防貪處定期聯絡,改善制度。 四十歲的陳敬創,被裁定在零一年二月至零二年二月,利用母親名義,詐騙港台共九萬三千多元的資料搜集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