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項調查訪問十五間設有婦產科的醫院,結果顯示,去年有近七成產婦出院時,以母乳餵哺嬰兒,但在出院後四至六個月,只有不足一成半,繼續以母乳育嬰,這個比率同世界衛生組織的要求相差很遠。負責調查的愛嬰醫院協會建議,母親應以母乳餵哺嬰兒,直至六個月大。 食物及衛生局常任秘書長李淑儀說,目前全港政府建築物共有一百零六個育嬰間,當局有指引規定,新建政府建築物,要設有公眾育嬰間,希望私人機構響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