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產權署長謝肅芳話,觀看奧運馬術賽的觀眾,不能在席上作廣告宣傳,而觀眾的衣物、飾物及隨身物品,亦不能出現大面積或明顯的廣告訊息,但就很難制訂明確的標準,在場的保安會視乎情況作出決定。如果保安認為觀眾的衣物或物品涉及宣傳,會要求觀眾除下衣物或遮蓋宣傳信息。 他又話,廣告商在場外,免費派發的宣傳品都不可以帶入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