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修訂外匯條例
本地, 財經
發佈時間 2008-08-07 03:18 最後更新時間 2008-08-07 03:26
內地十一年來,首次修訂《外匯管理條例》,應付不斷上升的外匯儲備,和加強監管熱錢流動;即時生效。人民銀行和外管局說,原有條例側重管理外匯流出,但新例就兼顧流入和流出的管理;並取消經常項目外匯收入,強制調回境內的要求。
新例同時為擴大資本流出渠道,預留政策空間,加入境外機構在內地集資、內地機構在境外證券投資和衍生產品交易、與及對外提供商業貸款等交易的管理原則。另外,條例亦賦與外管局調查取證的權力,同加入對外匯資金非法流入或者結匯的罰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