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二十九歲女子,早前承認餵五歲大兒子服安眠藥,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接受感化三十個月。法官指被告罪行嚴重,一般要判即時監禁,但考慮到她已接受半年精神治療,精神科醫生報告說,被告不會傷害兒子,加上家人支持她繼續照顧兒子,所以判感化令。法官強調,如果感化官不滿意被告表現,法庭會重新判刑。 被告去年底由湖南持雙程證來港,今年一月因被丈夫離棄,在將軍澳住所樓下的公園,餵兒子服安眠藥,由家姑報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