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發生五級大火的旺角嘉禾大廈,大廈內部份卡拉OK,未領有食環署的許可證。食環署說,位於閣樓、首先起火的卡拉OK,只有小食食肆牌照,並無卡拉OK場所許可證,早前向食環署申請豁免,食環署仍在處理申請,對上一層的卡拉OK則已獲得豁免,但三樓和四樓的卡拉OK,既未申領卡拉OK許可證,亦未有申請豁免。 食環署說,持牌食肆內要進行卡拉OK活動,要得食環署簽發的許可證。如果卡拉OK房間總面積不超過食肆面積三成,或房間數目與食肆面積不超過某個比例,可以申請豁免許可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