廿八歲溜冰教練,因女友提出分手,兩度威脅要與女友的八歲女兒一齊跳樓,被裁定刑事恐嚇罪名成立,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,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裁判官指出,被告無精神問題,罪行嚴重,任何感情問題都不應以無辜小朋友作威脅,考慮到被告有二十五封求情信及無案底,相信被告會改過,因此判社會服務令。被告及家人聞判後落淚。被告因教女童溜冰,認識女童已離婚的四十五歲母親,兩人發展成情侶,後來女事主提出分手,被告情緒激動,今年初兩度在女事主太古城家中,威脅要與女童一齊跳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