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議員天主教監察組的研究指,上個立法年度,直選議員提出動議、發言及質詢次數,都遠較功能組別議員為多。研究又指,有十名議員在整個年度沒有提出動議或質詢,監察組希望他們下一屆如果再當選,要尊重議員的工作。研究說,按黨派計算,民主黨議員提出動議及發言最多,平均每名議員提出六點一次動議,十八訂項修訂。民建聯及工聯會議員平均提出五點五次動議、八項修訂。而公民黨議員就提出五點二次動議及十點八項修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