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說,私隱專員曾經建議,將洩漏私隱列為刑事化,但可能會引起部份需要處理個人資料的機構員工憂慮。政府會在新一屆立法會會期,檢討現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。林瑞麟指,檢討要符合基本法,配合資訊科技的發展,並需符合現時的刑事檢控程序, 罰則亦要公平及具阻嚇性.

私隱專員吳斌指出,公署長遠要增加人手及資源,才能處理大量涉及私隱問題的個案。林瑞麟說,政府今年度撥款三千九百萬元給私隱專員公署,是九年來最多,若要再增加資源,需要從其他範疇抽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