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機師組成的香港航空機組人員協會,入稟高等法院,指民航署批准國泰航空的一班客機,可以安排少一名機師駕駛,漠視航空安全,要求司法覆核,案件排期聆訊 。入稟狀指,今年二月底,國泰一班由澳洲墨爾本前往香港的航班,由於其中一名機師生病,國泰向民航署申請少一名機師,只由兩名機師駕駛,獲得批准。但根據航空公司守則,有關航程需要三名機師駕駛 。協會指,在旅程途中和飛機升降都要精密計算和高度集中,有第三名機師能減少錯誤和增加監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