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市公司創維數碼前主席黃宏生及胞弟,就虧空公款及串謀詐騙案的上訴,被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。法官在判詞中指,黃宏生及胞弟黃培昇,聲稱不知道母親操控大量資金的講法,是不可能及不可信,故維持原判。兩人在零六年七月被判入獄六年。

案情指,兩人在二千年十一月至零四年十一月,向助手發放五千一百萬元,及批出價值二千五百萬元的認股證,聲稱是助手的佣金及顧問費,但款項最終落入黃氏兄弟的母親手上。二人的母親仍然被通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