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名分別屬兄弟及夫婦的男女,串謀保險經紀,訛稱意外受傷入院,分別向五間保險公司騙取賠償。但在支付過百萬元的醫療費後, 只得到四十八萬元賠償。四人己承認串謀詐騙,在區域法院各被判22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,雖然案情嚴重,不可原諒,但四人己動用積蓄及出售物業,償還醫療費及保險金,估計要到2012年才能完全清還。法官指被告只是在搵快錢心態下的受害人,各人已受到足夠懲罰,又肯指証主謀,所以只判社會服務。案中主謀的保險經紀,已因串謀詐騙罪判監一年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