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資深社工,因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,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三個月。主任裁判官郭偉健判刑時表示,被告在互聯網下載和瀏覽有關色情物品,亦付費成為色情網站會員,變相鼓勵製造兒童色情物品,已對兒童做成傷害。四十六歲的被告霍崇毅,已有二十多年社工經驗。裁判官指,雖然他的背景良好,亦收到近七十封求情信,證明被告個人及工作表現出色,但法庭認為案情嚴重,需要判處即時監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