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六十五歲退休男子,隱瞞四十多萬元財產,申領綜援,四年間騙取四十五萬元,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八個月。 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,騙取綜援是嚴重罪行,案件涉及金額龐大,被告犯案時間亦很長,多次在綜援申請覆核中,隱瞞資產,必須判監 ; 但考慮到被告年紀大,有妻兒需要供養,生活坎坷,相信被告騙取綜援是用在生活所需,並非享樂,加上被告坦白認罪,因此酌量減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