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局正跟進一學生家長,不准讀小學兒子返學三個多月個案。教育局說,已接觸學生家長,安排家訪,如果家長堅持不准兒子返學,是違反教育規例,局方會發出入學令,指令學生返學,違例學生家長,最高會判罰一萬元及入獄三個月。 學生家長指校方在一次學校旅行,要收費三十五元是過高,他不滿意校方解釋,更投訴校長貪污,校董會調查後認為指控不成立,拒絕家長要求報警調查,學生家長多次再投訴無效,今年五月起不准兒子返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