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男一女,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,去年闖入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在跑馬地寓所外示威,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立,傍晚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,梁國雄及助手區國權,判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,其餘被告則簽保二千元,及守行為十八個月,法官判案時說,梁國雄是始作俑者,帶領其他示威者,衝擊警方防線,要負上最大責任。梁國雄在庭上自辯說,示威有明確信念,不是任意妄為,又認為當日警方處理不當,希望法官理解。另外五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說,被告不是有意圖挑戰法律,日後會守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