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會議原則上批准房協在北角丹拿山邨舊址,興建長者房屋,可以提供七百個出租單位,三至四年後完工。房協要支付十足巿值的補地價,將會以自負盈虧方式營運。房協建議興建的單位,按長者需要設計,另加各類支援長者的附屬設施,包括安老院宿舍、長者日間護理中心、醫療中心。出租對象是有負擔能力,願意在巿場主導的形式下自行負擔出租單位及服務費用的長者,租約分為短期及終身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