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環署在灣仔展開取締用作商業宣傳的易拉架行動,檢走七十二個易拉架、A字板及標語牌,發出十二張移走障礙物通知書,並檢控了兩名阻礙公眾地方的推銷員。發言人話,為免行人路上的易拉架等物件,阻礙行人及妨礙掃街工作,有必要採取執法行動,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及每日罰款三百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