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政總署今日起新批出的預售樓花申請,必須在售樓書中採用統一的實用面積定義, 即包括單位面積,以及露台和工作平台的面積總和。至於物業的其他地方面積,例如窗台,則會逐項列出,但不包括在實用面積內。運輸及房屋局表示,定義統一後,有助進一步提高樓花銷售說明的透明度及清晰度,使置業人士能更全面掌握物業的面積資料,方便作出比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