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管理局截至昨天,共收到八千二百宗有關購買了雷曼債券投資者的投訴,六百宗個案完成初步調查,其中七十一宗表面證據成立,銀行可能涉及不良銷售手法。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,出席本台節目時說,會派人到這些銀行取證,並與銷售人員商談,判斷是否有錯誤銷售情況,如果證實有問題,銀行及有關員工,可被罰款、吊銷牌照或不准從事相關業務。蔡耀君又指,法例沒有要求銀行要就錯誤銷售手法,賠償給客戶,但銀行一般會負責任,與客戶商討賠償;否則客戶亦可透過民事訴訟向銀行索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