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政公署起訴五名涉嫌違反《選舉(舞弊及非法行為)條例》的人士,他們涉嫌在去年一月元朗河背村村代表選舉中觸犯投票罪行,即明知自己無權投票卻在該選舉中投票,五名被告獲准保釋,星期四在屯門法院進行答辯。廉署調查發現,五名被告在去年一月六日舉行的河背村村代表選舉時,早已遷離河背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