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蔭權表示,在發展民主的同時,要有制度配套,維持政府施政效率,行政與立法各司其職,以香港的繁榮安定及巿民福祉為依歸。 他又認為首要是發展經濟帶動社會繁榮,而自由巿場與政府干預不應視為絕對對立,但巿場失效時需要政府介入,政府亦有責任監督及補救大企業與小巿民的矛盾,而企業不應只扮演經濟角色,應該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