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分別37歲及29歲的男女,串謀詐騙九間本地銀行三億六千多萬元,在地區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四年及三年零四個月。案情指兩名被告,在零六至零七年間,以偽造單據及貨物收據等文件,向九間銀行發出一百五十八張,總值三億六千萬元的信用狀,以購買紙品材料。警方接獲舉報調查後,將兩被告拘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