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頒佈新條例,將京奧期間放寬外國者採訪限制,變為永久安排,但外國記者往西藏採訪前,仍要獲得批准。 總理溫家寶昨日簽署國務院令,即時實行新條例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劉建超深夜舉行記者會。他說,同九零年條例比較,新例出現重大變化,例如外國記者來華採訪,不再須要由中國國內單位接待陪同,外國記者前往開放地區採訪,無需向地方外事部門申請。但劉建超說,在前往西藏及其他限制地區前,外國記者仍要獲得地方當局的特別批准。他又重申,中國政府歡迎外國記者到中國採訪報道, 中方將繼續努力為他們在華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與服務。但亦希望他們遵守中國的法律、法規和規章,客觀、公正地報道中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