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多名承辦泰林電器工程的外判商,聯同約四十名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成員,由遮打花園遊行至政府總部。外判商希望政府介入,尋求臨時清盤人幫助,優先支付一百五十萬元工程及材料費。勞工處發言人回應說,外判商及自僱工人,均無法申領破產欠薪保障基金,但他們是泰林的債權人,呼籲他們與臨時清盤人聯絡,索取欠款。 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說,這批外判商一直為泰林打工,希望當局放寬破欠基金的申請限制,容許長期為單一僱主服務的自僱人士申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