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裁定,《明報》及《中大學生報》就淫褻物品審裁處,將學生報情色版及明報相關報道評為不雅,提出的司法覆核獲勝訴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表示,當局正就淫褻物品條例進行諮詢,今次事件正好讓市民發表意見時,列入考慮,諮期在三個月後完結,期望市民發表更多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