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報》及《中大學生報》就淫褻物品審裁處,就學生報情色版及相關報道評為不雅,提出司法覆核,獲判勝訴,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表示,案件正反映,需要就《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》內的評級準則,制定一個社會各界都能接受的標準,以及檢討審裁處的運作,希望今次是一個機會,讓公眾提出更多意見,完善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