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裁定,明報及中大學生報有關情色版的報道,被評為不雅的司法覆核,獲得勝訴。法官指,淫審處評級未有列明違例地方,態度鬆散。明報歡迎裁決,認為釐清有關程序,亦有助新聞自由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指,正反映需要就評級準則,製定各界接受的標準,及檢討審裁處的運作。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曾昭偉,批評淫審處評級程序粗疏及欠透明,又指中大急於懲處學生,做法不當。中大指學生紀律委員會,已裁定對學生報的投訴不成立,不用懲罰任何學生,並已向學生報清楚解釋。中大表示,一向尊重言論自由,但學生亦應注意社會可接受的道德底線,自尊自重,承擔言論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