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修訂法例,容許食環署署長以行政命令,回收及銷毀有問題食物。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委員會特別會議上,民建聯的黃容根關注,政府檢驗需時,可能影響被扣驗的鮮活食品。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表示,若食品中所含的危害物質是新物質,可能需要較長檢驗時間,一旦有新資料證明有關物質無害,可提早取消禁令。而扣驗鮮活食物時,會盡量安排合適的儲存方法,若無法保存,貨主有損失,可向當局提出索償。